電力壟斷成為不可能
上傳日期:2016年7月26日 瀏覽次數:2596次
在2002年中國電力體制改革中,曾被寄望于打破電力壟斷的區域電網公司,即將退出歷史舞臺。長達14年時間里,五大區域電網公司幾經沉浮,在經營性資產被剝離、被架空數年后,最終將面臨被注銷的命運。
據能源微信公號“壹條能”7月22日消息,國網年中會要求,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區域公司法人注銷工作。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現,截至目前,除了華北電網有限公司,東北、西北、華中、華東四大區域電網公司均已注銷。
區域電網:2002年電改產物,打破電力壟斷、省際壁壘上述五大區域電網,是上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產物。2002年國務院發布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下稱5號文),賦予了區域電網公司打破電力壟斷及省際壁壘的使命。
5號文明確,設立華北(含山東)、東北(含內蒙古東部)、西北、華東(含福建)、華中(含重慶、四川)電網公司。這些區域電網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原國家電力公司資產比重較大,其組建工作由國家電網公司負責,各地方以所擁有的電網凈資產比例為基礎參股,組建區域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同時,區域電網公司將區域內的現省級電力公司改組為分公司或子公司,負責經營當地相應的輸配電業務。
可見,根據當時文件的定位,區域電網與省網公司之間是母子關系。電改漸進表的思路是,逐步建立區域電力市場監管體系和市場運營規則,進而形成區域電力調度交易中心統一的區域電力市場。
按照5號文,區域電網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各自的職責劃定也非常清晰:區域電網公司的主要職責是:經營管理電網,保證供電安全,規劃區域電網發展,培育區域電力市場,管理電力調度交易中心,按市場規則進行電力調度。國家電網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處理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產中需網間協調的問題;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等。
南方電網的存在,是個例外。2001年原國家計委上報的改革方案是“1+6”,即設立國家電網公司,下設6個區域電網公司。多輪博弈后,最終南方電網作為改革試驗田而生,被獨立出來。改革者的設想是,待南網發展成功后,其他區域電網公司將借鑒其模式,從國家電網分拆出來,促進市場競爭。
被架空的區域電網隨著2004年國家電網將特高壓電網建設提上日程,原有的區域電網格局逐漸被打破。2009年國家電網提出“三集五大”后,權力上收、資產下放,五大區域電網公司的存在愈顯尷尬。國家電網公司前任董事長、擔任一把手長達13年的劉振亞一直堅持輸配一體化、調度和電網一體化的觀點。劉振亞認為,目前國家的電力體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電力系統瓦解和大面積停電的風險,實施輸配電網結構分拆反而會帶來效率損失,中國若實行輸配分開將增加成本600億至1800億元。
2005年以后,國家電網正式著手啟動特高壓電網建設,并規劃“十二五”期間形成“三縱三橫一環”的特高壓電網網架,最終實現國家電網的西電東送、南北互供、全國聯網,全電力行業圍繞交流特高壓的爭議也由此開始,延續至今。持反對意見的電力專家認為,交流特高壓電網存在安全性不夠、投資金額性價比不高、線路利用率過低等問題,建議在未經過充分論證錢,停止特高壓建設。
“中國究竟需要‘全國一張網’還是區域電網公司,是兩條不同的發展路徑;不僅關乎電力體制改革的走向,也關乎未來能源的布局! 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秘書長陳望祥曾對此表示擔憂。
2011年起,國家電網加設了西北分部、華中分部、華東分部、東北分部,開始大刀闊斧地拆分四大區域電網。當年年底,華北電網有限公司也加設了華北分部。次年,最后一塊區域電網華北電網被分拆為國家電網華北分部和冀北電力公司兩部分。與其他幾大區域電網公司相比,華北電網有一定特殊性。除了為北京保供電外,華北電網在歷史形成上也比較復雜。其他四大區域公司都是在省級公司基礎上成立,而華北電網卻是先成立區域公司,后下設省級公司。
架空區域電網,是國家電網實施“三集五大”體系建設的重要一步。所謂“三集”是將人、財、物的管理權力向本部收攏、集中;“五大”是大運行、大檢修、大營銷、大建設、大規劃。說白了,就是權力上移。當時的報道稱,五大區域電網旗下主要輸變電資產,特別是各超高壓公司按屬地化原則相繼劃轉至省級電力公司。各大區域電網下屬機構的信通公司(或信息公司)和規劃評審中心,將劃歸省市公司。
隨著五大分部注冊成為獨立法人,加上電力調度資產轉移至省市公司,五大區域電網逐漸失去獨立市場主體地位,被空殼化了。國家電網的“全國一張網”工程,也進一步得以鞏固。